拍卖法规
一、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福建天融拍卖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二、本司的一切拍卖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它的一切活动都具备法律效力。
三、委托手续的办理:委托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或营业执照)、标的权属证明以及拍
卖标的详尽资料和本公司要求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司法机关委托还应提供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本公司经核查,
证明标的权属确实无误后,接受委托,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四、委托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拍卖标的的一切相关资料,并应就其知道或应该知道的拍卖标的的瑕疵向
本公司说明或指出。
五、拍卖标的的保留价由公司与委托人通过协商书面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一经双方确定,委托人、拍
卖人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
六、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应支付本公司佣金(具体数额在《委托拍卖合同》中书面确定)。
七、本公司将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欲参与竞买者必须具备本司发布的公告或有关规定中注明的
竞买条件,事先提交有关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成为竞买人,否则不得参加竞买。
八、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方可入场参与竞买。
九、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咨询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情况,有偿获得文件资料,实地查看。一旦进入拍
卖会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接受并遵守规则的各项条款,愿对自己参加竞买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十、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任何标的,无论采用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作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
标的任何担保。
十一、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司在每次拍卖时制定的,对不同的拍卖标的所作的《特别规定》。
十二、竞买过程中,竞买人一定要认真严肃地进行竞买,不得随意喧闹。竞买时,必须按拍卖师在会上宣
布的加(减)价幅度进行应价,否则竞价无效。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拍卖保证金不予
返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该竞买人成为
买受人。买受人必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有关文件、合同等。
十四、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并确认已转到我司帐户后,才能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
十五、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扰其它竞买人叫价竞投,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
作,更不能进行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竞买人竞得标的后,如遇委托人收回标的,我司全额退还该标的货款,我司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
责任。
十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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