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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陈化粮”倒卖传言是否属实

自7月底,香港多家媒体报道了北京“陈化粮事件”,称北京市粮食局在2003年SARS期间购进29万吨陈化粮,并于2006年售出,而且这批陈化粮已进入口粮市场。

  报道立即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内地,并成为坊间热点。经济学家郎咸平撰写的评论更被广为传播。

  郎在评论中说,“有关官员已经到了罔顾广大无辜民众性命的地步”,“发售陈化粮几与投毒无异。”并将矛头指向北京某市领导。

  作为首善之区,一举一动都牵一发动全身,此前,北京副市长刘志华被中央纪委彻查,已经震惊海内外,此次“陈化粮事件”,由于指责者强调“事件”具有政府背景,无疑更有轰动效应。

  8月9日,北京市粮食局官方网站贴出题为“所谓‘陈化粮事件’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声明,指斥港媒体报道失实。

  而事实真相究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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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0日下午,河北保定市定兴县粮食局直属三粮库19号库。

  笨重的粮库铁门缓缓拉开,一股呛人的味道迎面扑来,巨大的铁板后,是成堆的稻谷。这些稻谷还有一个名字——陈化粮。

  这些稻谷表面没有光泽,很难剥开,剥开后米粒呈黄色,而不像一般米那样透白。

  更可怕的是,陈化粮中的黄曲霉菌,是目前发现的最强致癌物质,280度高温下仍可存活,国家严格禁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今年4月4日,定兴县粤大饲料公司从北京市粮食局公开竞标拍得这批陈化粮,按照有关规定,陈化粮必须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安排下,定向销售给具有购买资格的企业。而且只能用于生产饲料和酒精。

  来自天津、河北、江苏三省的6家饲料和酒精企业参加了这次共3.1万吨陈化粮的拍买。

  然而,三个月后,香港媒体报道称,有大量的可致癌的陈化粮已流入北京口粮市场。

  8月9日,针对个别媒体报道,北京市粮食局官方网站贴出的题为“所谓‘陈化粮事件’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声明。

  报道指责北京市粮食局2003年SARS期间购进29万吨陈化粮,并于2006年售出,而且这批陈化粮已经流入北京市面;北京市工商局和技术质量监督局曾组成“专案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北京市粮食局对此予以否认,声明称,2004年,该局从黑龙江购买的是好粮食而非陈化粮,实际入库稻谷共28.7万吨而非29万吨。其中有3.1万吨粮食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了陈化,这些陈化粮在今年4月初按程序采取竞标销售,“购买企业均为工业用酒精和饲料加工企业,均具备国家规定的陈化粮购买资格”,“并未流向口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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